中秋假期前夕,北京市多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西城区商务局原二级调研员刘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刘军在担任西城区功能街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移动电话充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4000元。此外,刘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刘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1.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街道办事处党群工作办公室科长肖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问题。
2019年至2023年,肖波担任六里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六里屯街道办事处党群工作办公室科长期间,多次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共同外出旅游,并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往返交通等费用。肖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8月,肖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大洋路市场果区场地厅长吴雪、大洋路市场果品厅厅长柳洋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问题。
2022年,吴雪(群众)与柳洋先后两次共同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2024年6月,吴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柳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室原四级调研员贾琦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贾琦在担任原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联系长辛店街道食药监管所期间,收受该所副所长给予的购物卡及中华烟,价值人民币3000元。此外,贾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科长杜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3年9月,杜玺在担任东铁匠营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科长,负责开展街道经济普查工作期间,收受制作横幅的商家赠送的茅台王子酒、水果等礼品,价值人民币1460元。杜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海淀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文赞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3月9日,王文赞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道路中间护栏相撞,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王文赞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2mg/100ml。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文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2024年7月,王文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海淀区西北旺镇屯佃村村委会委员、屯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李海峰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问题。2021年间,李海峰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姚某某本人及其安排他人给予的香烟,折合人民币2850元,3次接受姚某某的宴请,餐费由姚某某支付,李海峰个人应承担的餐费共计人民币450元。2024年7月,李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3.北京万柳颐和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良才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王良才多次违反公司规定,为看房、参观、走亲访友等私人事项,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往返怀柔、密云和昌平等地,累计里程约380公里。2024年7月,王良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顺义区仁和镇卫生院原院长古学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2012年至2020年,古学军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万元。2016年至2024年,多次收受多名下属人员给予的茅台酒、中华烟等礼品,价值人民币9万元。此外,古学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客家庄村村委会委员蔡德良在操办儿子婚宴中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3年10月,蔡德良在为其子操办婚宴的过程中,邀请该村村委会后勤人员、村保洁员、村巡逻员等人员参加,收受9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人民币9200元。蔡德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1.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冯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3年,冯源先后两次接受区内某私营企业主在其餐厅内的宴请;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高档酒品。此外,冯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西集镇原林业工作站站长、市民诉求处置中心主任夏桂淼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等问题。2012年至2023年,夏桂淼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活动安排,与其妻一同前往境内外多地旅游;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财物。此外,夏桂淼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通州区潞城镇原党委委员石韧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宴请问题。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石韧借用某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轿车一辆,供其日常使用。此外,石韧及其家人、朋友、同事多次接受某私营企业主在租赁别墅内的宴请。石韧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4.潞河中学于家务校区副校长魏海楠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4年3月,魏海楠邀请他人参加其安排在区内某别墅的宴请,相关费用由某私营企业主承担。魏海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1.北京析津燃气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张维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张维涛收受供气服务商赠送的多箱白酒;擅自决定以公司名义购买车辆,并多次违规使用该车辆就医。此外,张维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2.大兴区体育局业务部门负责人刘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住宿安排问题。2024年4月,刘洋在带队开展调研过程中,要求某体育公司陪同并提供车辆,期间产生的加油费及高速费由该体育公司工作人员承担。另外,调研期间餐费、住宿费由相关体育公司工作人员支付。刘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北京市房山区原燕山星城幼儿园园长杨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2014年至2021年间,杨毅在春节、中秋节、其个人生日等时间节点,收受星城幼儿园教师和供货商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共计2.0377万元人民币。杨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杨毅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房山区霞云岭乡下石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乡党代表解有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2016年,解有军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要求承接霞云岭乡乡村公路修复工程的施工队为自家院落修建挡墙,共计花费人民币8000元左右。2024年8月,解有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四级调研员张荫来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3年6月,门头沟区开展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检查,张荫来作为检查组成员,要求迎检企业安排就餐住宿事宜。检查当日,检查组在迎检企业安排的民宿就餐并住宿,费用由该企业负责人承担。张荫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北京蓝龙物业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刘增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报销问题。刘增旺在担任北京蓝龙物业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期间,在公司报销其个人消费的烟酒,以及其自有住房的物业费、供暖费、网费、家庭固定电话费等费用。刘增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平谷区东高村镇赵家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丁平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在未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丁平以村委会名义发放车补、误工补、值班补等各类补贴,后违规发放的各类补贴全部收回入账。丁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平谷区马坊镇英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建成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在赵建成的授意下,英城村委会将在某饭店用餐费用混在当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费用中予以报销,后违规报销费用全部收回入账。赵建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9月,区住建委在开展中秋节职工慰问工作时,崔志发违反工会经费支出相关规定超标准发放慰问品,超标金额合计3.06万元,之后还安排工作人员通过虚列活动支出、伪造财务手续的方式,掩盖超标准发放福利的事实。2024年6月,崔志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怀柔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原书记、区教育委员会原主任肖正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至2023年,肖正凯接受某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业务经理段某的宴请,共计15次。肖正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2.怀柔区宝山镇大黄木厂村党支部委员王占合违规报销餐费、交通费问题。2016年至2017年,时任大黄木厂村党支部书记王占合个人决定改变党日活动行程,出京未向上级组织报告,并借机处理个人事务,违规报销餐费、交通费3900元。王占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怀柔区怀北镇西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建和违规报销加油费问题。2012年至2017年,林建和多次虚开发票进行报销,违规多报销加油费共计5000元。林建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怀柔区怀北镇西庄村党支部委员田长林违规报销加油费问题。2012年至2015年,时任西庄村委会主任田长林多次虚开发票进行报销,违规多报销加油费共计9460元。田长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四级调研员王春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王春利在担任康庄镇四级调研员、马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于2022年、2023年春节前后,先后两次收受马坊村美丽乡村建设相关项目施工方赠送的红酒、茶叶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300元。王春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2.北京延庆燕春饭店有限公司原党支部副书记、经理人选刘红江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至2023年,刘红江在担任北京延庆燕春饭店有限公司原党支部副书记、经理人选(主持全面工作)期间,先后5次违规使用公款3万余元购买国窖、剑南春等高档酒水和中华烟用于业务招待;2021年通过微信收受多名供货商给予其外孙女满月礼金共计3900元;2022年使用私设的“小金库”资金违规支付个人外出考察餐费5900余元。刘红江还存在公车私用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中秋、国庆临近,多地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节庆期间“四风”问题特点,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释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一严到底寸步不让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节点见作风。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各地区各部门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打出遏制“四风”滋生蔓延的“组合拳”,广大干部群众从节日风气之变中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当前,“四风”问题树倒根存,“节日病”“节日腐败”问题仍未根绝,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拉满弓、绷紧弦,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坚定和韧劲反复抓、抓反复,把一个个节点盯紧看牢,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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